【#石门洪灾物资及现金捐赠渠道##石门洪灾物资实行统一接收调配#】5月21日,石门县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规范本次洪灾物资捐赠工作:
一、实行统一接收管理
即日起,所有意向捐赠的生活物资、救援物资、灾后保障物资等,一律统一交由石门县慈善总会集中接收、登记造册、分类储备、规范管理。
方式一:银行转账账户:石门县慈善总会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石门县支行武陵街分理处账号:1908 0732 0902 4935 712捐赠人转账捐赠请备注姓名或单位,便于开具“公益事业捐赠收据”。
方式二:现金物资捐赠接收地点:石门县慈善总会(县民政局三楼慈善服务中心)捐款请指定用途联系人:陈小蓉 15074200432
二、实行统一统筹调配
县应安委根据全县各乡镇、村居受灾轻重程度、群众安置缺口、抢险救援进度,统一制定物资分配,由慈善部门按需精准调拨物资,优先保障重灾区域、困难受灾群众物资供应,杜绝物资浪费、分配失衡、发放混乱等问题,确保所有爱心物资用在实处、惠及灾民。
三、规范捐赠对接流程
请所有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在捐赠前主动与石门县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对接,确认捐赠物资品类、数量、交付时间及指定接收地点,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完成物资移交。所有捐赠物资将全程登记备案、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捐赠工作公开透明、合规有序。 http://t.cn/AX6wAff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