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经典案例,涉及到断流年的一些细节,缘者自悟。
乾造:壬戌、壬子、戊子、癸丑
煌梨注解:戊土日主生于子水,一阳复生,可称有气;地支以戌土、丑土为根,然天干地支形成财势,五行缺火,故以身弱论。
然此造格用分明,最喜火土之运,最忌水运。
观其大运,初年行财官之运,虽不得用,然察大运已发未发之势,32岁入丙辰用神大运。
此造中年旺运,财旺生官,唯日主缺强根,官职有限,命主仅为公职人员。
同时,因本局财多,命主尚外包工程,兼营商业,中年以后,工作较为顺遂,财源亦颇丰厚。
入丁巳大运,戊土禄神到位,其运势更显强盛。然至乙巳年末、丙午年初,因前述商业工程问题,引发诉讼。
丁巳大运原为用神到位,本应吉运,何故有讼?
究其缘由,相不可破,原局乃静态之象,大运流年之引动改其状态,必有是非变动。
原丁巳大运,用神到位,成身财两停之佳境;然入乙巳、丙午流年,反成劫财夺财之势,故因钱财而起争纷。
然火为用神,纵有官司诉讼,亦无重大财产损失。此乃火来太过形成水火交战,故而引发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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