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跨国迷奸案#
最近刷到一些关于女性被骚扰的视频,还有德国强奸案的报道因而有感。
家中还有长姐,因此我从小受姐姐教育,知道这类事在社会中不算罕见。但当它成为一个令世界瞩目的案件时,愤怒变得具体了。不再是新闻里的数字,不再是隔着屏幕的义愤,是仿佛受害者在面前,述说着不公。
无数女性承受着各种各样的羞辱与侵扰。地铁上,校园里,深夜的街头,甚至白天的街道。我一条一条看完,无言以对。
我从未如此深切地体会到“女性是一种处境”这句话的重量。
我为自己身为男性而感到羞愧。不是因为我是男性,而是因为我所属的这个性别里,有太多人把伤害别人当成本能,把骚扰当成玩笑,把沉默当成默许。那些作恶者的行为,正在让整个性别蒙上阴影。每一个正常的男性,理应为此感到愤怒,并在目睹或遭遇此类事件时伸出援手,而非转过目光,更非助纣为虐。
读书的时候,我对法律的严苛程度有过不同的看法。总认为惩罚应当谦抑,应当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那时我相信,文明是靠理性和包容来维持的。
但如今我渐渐明白,那种看法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上,假设作恶者会理性地权衡利弊。而现实中,许多性犯罪恰恰源于共情能力的缺失与欲望的失控。
当一个人无法从内心深处阻止自己去伤害他人时,外部的恐惧便成为最后一道警戒线。
功利主义告诉我们,法律的正当性在于其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幸福。从这个角度看,严苛的惩罚并非为了报复,而是为了产生足够的威慑,以减少潜在的受害者。
现代社会的刑罚从针对肉体的酷刑转向了对灵魂的规训。
但面对那些将他人视作纯粹客体,肆意践踏尊严的罪行,一种针对肉体的,不可逆的惩戒(比如化学阉割)恰恰是在向整个社会发出一个清晰的信号,有些界限,一旦越过,便没有回头的余地。
人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这也是康德道德哲学的基石。性犯罪的本质,恰恰是将一个活生生的,拥有情感与尊严的人,贬低为满足欲望的工具。这是对“人是目的”这一根本道德法则的彻底背叛。
对于这样的行为,仅仅几年的监禁往往不足以抵消受害者终身的创伤,也不足以遏制潜在的模仿者。
文明不是靠包容和理性来维持的。包容与理性太容易被滥用,被曲解。文明真正的基石,是一道让人不敢轻易跨越的界限,以及跨越之后必然到来的,足够沉重的代价。
我们总是在教导女孩子如何保护自己。不要走夜路,不要穿太短,不要喝陌生人递来的饮料,不要一个人打车。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它终究是下策。因为学校从未真正教育过男性如何尊重女性。没有正确的引导与约束,没有严格而科学的性教育标准,整个社会的性观念便一步步走向歧途。
波伏娃的《第二性》,很出名的一本著作,但鲜有人真的去理解,女性并非生而为女人,而是被变成女人的。同样的道理,某种丑陋的男性气质也并非天生的,它是在缺乏正确引导的环境中,一点点被塑造出来的。女性主义并非要求女性获得特权,而是要求每一个人,无论男女,都不再因其性别而被预设命运。
现代社会男性借着各种由头“贬低”男性的社会地位,去企图让自己的处境看似变得和女性一样,去将自己的行为合理化和正当化。
有时候我会想,做出那些事的人,也有祖辈,有母亲,或许还有姐妹,爱人,女儿。他们怎么就做不到换位思考呢?
后来我意识到,这个问题本身就问错了方向。因为他们并非缺乏换位思考的能力,他们是从根本上拒绝使用它。
这也正是最可怕的“平庸之恶”。一个人可以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得正常甚至温和,却对另一群人的痛苦无动于衷。不是恶魔才能作恶,普通人也可以。而这,正是最令人不寒而栗之处。
我替这些人感到蒙羞,也替他们身边那些无辜的女性感到悲哀。一个普通人,可以在饭桌上谈笑风生,在职场上一丝不苟,却在暗处成为他人一生的噩梦。人性之中那层薄薄的良善,究竟能抵挡多少欲望的侵蚀?
我不知道答案。
只是觉得,这世界不该是这样的,而那些畜生,应该受到惩戒怒火的焚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