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治报
26-05-22 16:20 微博认证:甘肃法治报官方微博

#陇上普法# 【不孝子女能否分得父母遗产?】#法治甘肃#
受邀嘉宾:甘肃策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阮磊
主持人:新甘肃·甘肃法治报记者 李晓云

本期主题:在法定继承的一般情形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当继承均等份额的遗产。但现实生活中,继承人之间往往会因遗产的具体分割而产生纠纷,有的认为不孝子女不该分得父母遗产,有的认为给父母出资买房就应多分遗产,争议情形五花八门,不一而足。本期“举案说法”引用一起亲兄弟遗产继承纠纷案例,为大家解读其中的法律问题。

典型案例:李甲与李乙的父母早年因房屋拆迁获得了位于兰州市西固区的一套安置房,但依据政策需要补缴部分差价。由于哥哥李甲经济拮据,弟弟李乙便出钱购买了该房屋并交齐了差价,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1992年父亲因病离世,李乙又主动承担起照顾母亲的义务,和母亲一起居住生活,直至2004年母亲去世。在此期间,兄弟二人曾因母亲的赡养问题发生争执,李甲之后很少看望母亲,母亲离世后二人几乎断绝了往来。2024年,李乙打算将父母留下的房屋转卖他人,但被告知房屋也有李甲的继承份额,于是李乙主动找到李甲协商,结果不欢而散,李乙遂将李甲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产登记在被继承人父母名下,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原、被告作为亲兄弟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原告长期与母亲同住、照料起居,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且房屋由其出资购买,可多分遗产。被告亦对父亲尽过照顾义务,享有相应份额。法院综合考量后判决房屋由原告继承,原告支付被告房屋补偿款8万元。此后,双方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主持人:上述案例中,法院判决为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原告多分遗产,这种情况有法律依据支持吗?

阮 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扶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法律中的“多分”并非独占,更不会随意剥夺其他继承人合法继承权。本案中,李乙长期与母亲共同生活,悉心照料老人饮食起居十余年,全方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符合多分遗产情形;李甲具备赡养能力,却长期疏于探望、未尽赡养责任,依法应当少分。法院并未剥夺李甲继承权,8万元补偿款正是对其合法继承份额的认可。李甲仅在父亲生前偶尔照料,无法与弟弟长期、持续、全面的赡养付出对等,故不能获得均等份额。

主持人:未与父母共同生活,出钱赡养、定期探望是否算尽孝,如何认定出钱与出力子女的赡养贡献?

阮 磊:法律从未将共同居住作为认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唯一标准。根据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只要子女为老人提供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或是承担日常照料、就医护理、生活扶助等劳务付出,即便不共同居住,也属于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均受法律认可。子女中出钱、出力分担赡养责任,且均履行对应义务的,法院原则上均等分割遗产,仅做小幅微调;只有一方完全缺位、另一方独自承担全部赡养责任,才会认定尽责一方贡献更大。

主持人:子女出资为父母购房、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出资款如何定性?

阮 磊:子女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上分为赠与、借款、附赡养贡献三种情形。无明确约定的,极易被认定为子女对父母的赠与,房屋全额属于父母遗产,由所有继承人均等分割,出资方无法主张额外权益。本案中,李乙出资补缴房屋差价,且长期全身心赡养老人,出资行为与赡养义务深度绑定,属于对家庭及被继承人的重大实质性贡献,法院据此认定其可多分遗产。想要保障自身出资权益,出资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款项是借款还是赡养贡献。百善孝为先,遗产继承的核心公平,绝非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权利与义务对等、付出与收获匹配。法律保护公民合法继承权,更弘扬敬老孝老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切莫因贪图遗产漠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