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湖股份,发布“小作文”,被监管谈话、遭监管警示!
2026年5月11日,美湖股份在微信公众号“美湖股份”发布标题为“美湖股份签署具身智能订单合同”的文章,但合同标的物实际为机器狗相关部件。
美湖股份未考虑到市场上普遍将“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的概念进行混淆情形,未准确披露合同标的物为机器狗相关部件。
该文章描述的“合同金额人民币94318.20万元”,实际为该框架合同测算的最高订单额,系估算而来。且未提示相关风险,该公众号文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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