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整治境外券商的用意,主要还是杜绝这类游离在监管之外的投资渠道。
比如,用境外券商投资美股港股的人,去年补缴个税,就已经让一批人主动离开境外券商。
而直接用境内合规的券商,采用港股通等方式去投资港股,就不会被扣个人所得税。
有明文规定:“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该政策是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到时候会不会继续延期就不知道了。
所以,主要一个意图,就是取缔游离监管之外的非法渠道,让这些资金尽量用港股通、QDII、跨境理财通等合规渠道。
不过,这里我也站在投资者的角度,提点可能存在的问题。
我觉得这个意图本身是没有问题的,纳入监管、投资渠道合规化都是应当做的事情。
但问题在于,当前合规的境外投资渠道确实很窄。
港股通虽然可以比较便捷投资港股,但本身港股通就有较高的开通门槛,需要有50万的资金放在券商账户里20个交易日,才能申请开通。
而其他像QDII、跨境理财通等的额度有限,经常出现一些跨境基金在行情火热时,动不动就出现超过20%的溢价,就非常的离谱,很容易出现割韭菜的问题。#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多家境外证券交易平台被查处##微博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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