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辖区三家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分类办理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案企业类别等将涉企案件分为“红黄绿蓝”4色,由工作专班精准化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涉案财物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近日,江苏省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辖区三家公安分局会签《关于建立涉企刑事案件分类办理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涉案企业类别等将涉企案件分为“红黄绿蓝”4色,由工作专班精准化办理;同时,进一步规范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环节的涉案财物处理,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