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26-05-24 17:55 微博认证:南方日报官方微博

【#三问贵阳5岁女童被马拖拽致死#】#5岁女童被马拖拽致死谁来担责#?
2026年5月12日,一个原本应该属于母亲节的温暖周末,贵阳白云区都溪林场住宅小区内,5岁的小璇(化名)正在和小伙伴玩耍。谁也想不到,两匹受惊的马会冲进小区,飞扬的马缰绳缠住了小璇的颈部,将她拖行了将近2公里。后经抢救无效,小璇不幸死亡。#拖死女童的马养在居民楼30米处# #女儿被缰绳绕颈妈妈跑不过马好绝望#

需要追问的,不仅仅是刑事责任的界定,更是这起事件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

[话筒]一问:小区旁边,到底能不能养马?
悲剧发生后,最令居民和网友愤怒的问题是:作为城市建成区的小区周边,为什么能养马?
“小区是都溪林场的家属区,小区的管理由林场负责。”据小璇父亲严先生反映,马主何某某也是该小区的居民。他在小区后方的山坡上搭建了简易马舍,距离最近的居民楼仅有30米左右。这些马已经养了较长时间,他平时将马匹带到林场周边,通过提供游客骑行服务赚取费用。
据贵州省林业局官网信息,都溪林场位于贵阳北郊、白云区东部,距离贵阳市17公里,距离白云区行政中心10公里,是白云区唯一的国有林场,也是贵阳长坡岭国家森林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在社交媒体上看到,很多攻略都显示该林场提供骑马体验。此外,记者在地图上搜索发现,该林场紧挨着事发小区。
那么,距离居民楼仅30米的“简易马舍”,是否属于违法建筑?是否具备动物防疫条件?马主人又是否办理了相关手续?事发后,严先生曾就上述问题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和咨询,但未得到明确答复。
朱平晟律师告诉记者,马匹属于大型牲畜,天性易受惊,在人员密集的居民区附近饲养,本身就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
朱平晟律师表示,从报道来看,小区附近与林区距离较近,涉事马匹在林场用来营业,可见当地是默许的,但是否合规,目前尚不明确。
值得注意的是,据媒体报道,此前曾有居民向相关部门反映过小区周边养马的问题,但最终“不了了之”。

[话筒]二问:这算“马场”吗?报批流程是什么?
何某某养马的目的并非单纯的个人宠物,而是经营。据家属透露,何某某平日将马匹带到林场周边,向游客提供骑行服务赚取费用。
这就涉及了第二个核心问题:经营性马场的报批流程。
律师指出,从事高危或动物经营项目,必须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经营许可。如果何某某并未取得相关资质,那么他不仅是在违法经营,其饲养环境、马匹驯化程度、安保措施均处于监管的真空地带。
朱平晟律师表示,一般而言,要合规饲养马匹,要经过农业部门、动物防疫以及环保等部门审批或登记,但实践中差异还是比较大,在农村地区村民自有、自管的区域内少量饲养,可能管理并不那么严格。
结合事件本身,它紧邻居民区,且事发时马匹无人看管,仅仅是靠地钉拴在空地上。受近日降雨影响,土质松软,地钉松动,马匹受惊后轻易挣脱。这种形同虚设的安全措施,进一步暴露了危险。

[话筒]三问:无人看管的马,谁必须承担责任?
前面探讨的是饲养本身是否合规的问题,但如果涉及饲养的动物致人伤害,就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
事发时,马主何某某在哪里?答案是:不在现场。
马匹仅仅是简单拴在户外,无人看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而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更是明确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将大型牲畜拴在人员流动复杂的区域,且未配备牢固的围栏或专人看护,这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行为。
朱平晟律师认为,本事故中,从目前报道看,被侵权人并没有任何故意或过错行为,动物饲养人显然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马主何某某作为动物的饲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那么,谁该为小区的安全兜底?小璇父亲提到,小区后方设有围墙,但事发时小区大门是开放状态,而且物业管理由都溪林场负责。
小区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公司未尽到巡查、劝阻和报告的义务。记者曾尝试联系都溪林场住宅小区物业,但无果。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婧婧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http://t.cn/AX6xsP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