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
26-05-26 16:39 微博认证:《人民法院报》微博

【电动自行车保险宣传与实际保障不符,可以起诉撤销合同吗?】据统计,目前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高达3.8亿辆,在民众城市短途出行中扮演重要角色,但也带来了诸多交通安全问题。当前电动自行车尚无强制保险制度,为电动自行车投保商业保险亦未成为民众的普遍选择。一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选择投保商业保险,但部分保险产品存在宣传内容与实际保障范围不符、不同险种的概念边界模糊等问题。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电动自行车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当庭宣判被告某保险公司构成欺诈,判决撤销案涉保险合同,退还保险费并赔偿利息损失。(作者:吴桐 焦晓琼)http://t.cn/AX6pzP5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