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户早年以无形资产(专利权/软件著作权)作价入股,近期收到税务部门问询。所幸当初建议其按无形资产评估价的十分之一实际出资,同时要求企业出具税审报告。税务师在涉税审核中主动剔除了该笔出资对应的摊销抵税,全程未享受任何税收优惠。
2024年7月起,新设公司最长5年要实缴到位,很多企业集中用无形资产“冲实缴”,一些几百元的软件著作权评到上百万,几千元的专利评到上千万,最近不少企业被要求剔除以前享受的摊销抵税、补缴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被追20%个税。
往后无形资产出资不再是投机取巧的工具,只有实实在在有技术、守规矩的企业,才能真正用好这项政策。#律师开放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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