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应王鹤棣父亲炸串店遭差评#】近日,因王鹤棣相关舆论争议,有没有实际消费的网友涌入其父亲经营的棣爸油炸,集中刷屏“吃着不舒服”恶意差评,@周兆成律师 发文回应:吐槽自由不等于泄愤特权,玩梗不能成为诋毁他人商誉的借口,恶意差评肆意损害经营者生计,法律绝不会纵容迁怒式网络暴力。
一、合法评价与恶意刷评的核心界限
消费者依法享有评价监督权,但权利行使有硬性前提:必须基于真实到店消费,客观点评口味、服务等实际体验。本次差评发布者大多无订单、无到店记录,仅借梗发泄对艺人的不满,内容和门店经营毫无关联,属于主观恶意诋毁,不受法律保护。
二、批量刷差评涉嫌三重违法
1. 民事侵犯名誉商誉权
依据《民法典》个体工商户享有商业名誉权。无依据集中发布负面评价,拉低店铺平台评分、造成经营亏损,构成名誉侵权。店主可起诉要求删除差评、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实际经营损失。
2. 构成针对性网络暴力
大规模跟风刷屏施压无辜商户,是典型的连坐式网暴;平台接到投诉后未及时下架违规内容、管控账号,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 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若恶意评价浏览量超5000次、转发超500次,或给商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按照《刑法》诽谤罪追责。
普通网友自发跟风差评,主要追究民事侵权责任;同行雇佣水军刷评,则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诋毁。
三、厘清三大常见法律误区
1. 艺人的舆论纠纷不能牵连家属商户:艺人权责独立,其父门店是独立经营的素人主体,不该无端承受迁怒;
2. 单纯玩梗不能免责:即便只是跟风固定话术,无消费事实、刻意打压口碑,主观泄愤意图清晰,依旧构成侵权;
3. 门店营收下滑可作为索赔证据:店铺流水、平台评分变动记录,均可佐证恶意差评带来的实际损失。
四、商户可落地的维权步骤
1. 完整固定证据:截图、录屏恶意差评、账号信息、评分变化及经营亏损凭证;
2. 向平台提交资质与证据,申请下架差评、封禁违规账号;
3. 委托律师调取发布者实名信息,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4. 遭遇有组织大规模刷评,及时报警备案留存记录。
周兆成律师告诉你:
追星有分歧可理性讨论艺人本人,祸不及无辜家属、不殃及普通经营者是底线。网络评价权绝非报复泄愤的工具,跟风恶意差评看似随口玩梗,实则每一条诋毁言论都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网络发言守住法律底线,拒绝用网暴伤害无关素人,理性文明追星。#王鹤棣家炸串店3日内差评不到10条##王鹤棣把沈月拖着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