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方回应女子称车祸住院遭医生侵犯#】#女子自称住院被医生侵犯最新进展# 近日,河北的王女士向@极目新闻 记者反映,今年3月,她开车经过辽宁葫芦岛时,在高速遭遇汽车爆胎引发的交通事故,被送往葫芦岛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其间该院医生王某多次对其动手动脚,并于3月29日对她进行了性侵。
王女士称,事后她报警,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经过审查,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5月26日,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医生王某已被开除。有律师认为,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证明“暴力胁迫”和“违背意志”,警方不立案可能基于缺乏强制证据和无法排除合意。
警方鉴定书内容显示,王女士送检的胸部拭子中检出医生王某的DNA,送检的纸巾上检出王某的精斑,3份阴道拭子均未检出人精斑;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经过调查后认为,没有发现王某犯罪事实,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
对此,王女士认为医生王某侵犯自己的证据确凿,她不认可警方的调查结果,随即提出行政复议,希望王某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月26日,@极目新闻 记者联系葫芦岛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表示涉事医生王某已被开除。
极目新闻记者联系涉事医生王某,在表明来意后,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并挂断了电话。随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刑侦大队负责此事的民警称,警方确实没有立案,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俊哲介绍,强奸罪的核心在于证明“暴力胁迫”和“违背意志”。受害人王女士在被侵犯时未呼救,如果事前主动提问对方是否喜欢自己的录音属实的话,容易被认定为“双方互动”而非“单方强迫”。但是否立案需根据现场情况综合判断,如果女性处于高烧无力反抗,嫌疑人利用此特殊情况实施侵犯,可能属于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敢反抗或不能抗拒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强奸。相关单位应当结合女性的特殊情况,综合认定嫌疑人是否采取了暴力以外的行为实施性侵。(极目新闻)http://t.cn/AX6T6oP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