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一男子疑遭妻子家暴后跳楼#这类家暴案,核心其实是在遗产分配,也就是钱的问题。这个问题太过敏感,所以以前基本上写到类似案例都是唱个高调,讲讲什么精神侮辱也是家暴,不会去涉及核心的财产分配问题。
回到案件本身,这对夫妻也是很典型的没什么感情的。男方在家里就是个负责给钱的人。女方给男方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比如女儿考试没考好,因为是男方负责辅导,男方就要给女方5万元做补偿。事件发生时就是女儿考试没考好,女方要罚男方5万,男方不给,就被女方追打。接着男方逃到空调板上,女方继续追着骂,男方一时想不开就跳楼了。
这种案件确实是很典型的家暴施压导致对方死亡的案例。性别倒转,肯定判刑。
从目前倒推过去,当地不对这名女性进行刑事处罚,很可能是考虑到她会带孩子。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假如判女方一个缓刑,那么就等于从刑事角度确认女方的家暴行为,接下去大部分的财产就会归于同样是第一继承人的男方父母。她这边的钱就会少,带孩子会不容易。所以当地就动用了自由裁量权,把女方给放过了。
但是没想到,女方一摆脱刑责,就把家里的钱卷走了,根据男方父母的说法是拿走了四分之三。而且她孩子也压根不想要,全甩给男方的父母去养,连抚养费都不给。
第一继承人一共四个人,男方父母,女方和孩子。女方钱拿了四分之三,孩子抚养费都不给,那你说这个事情从情理上是不是也说不过去了?
本来一个该抓的案子没抓,放过一码希望有个好结果,但是结果非常的恶劣。当地处理的人员肯定也就下不来台了。事情曝光之后,民众也很难接受这样的处理,所以自然而然就很麻烦了。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