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查!”河南南阳,60岁的低保老人,不识字,靠每月几百块钱过日子。不料,侄子陪老人去取低保金,却发现卡里一分不剩。一查吓一跳,老人名下竟有一笔20万的贷款,放款当天就被转到一个陌生账户,几经倒手后被人提了现。更离谱的是,贷款调查报告上写着老人有35万房产、10万汽车、10万存款,全是假的,有两个客户经理签字。有人后来承认:是银行员工让找个“单身穷的”来办贷款。老人不识字,稀里糊涂按了手印,如今低保金每月被扣光。钱去哪了?谁在背后操盘?
2026年5月27日,小邢接到银行网点负责人的电话,说追回了被扣的低保金,一共15300块钱。
钱退回来一部分,可那20万贷款还在邢民金名下。
目前,事情还在调查中。
有人说,这不就是典型的“背锅侠”吗?专挑不识字的孤寡老人下手,按个手印就背上20万债。
从法律角度,邢民金与银行之间的20万元贷款合同是否有效?邢民金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143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本案中,邢民金系60岁农村低保老人,不识字,其陈述“被邢万坡带去银行,并未被告知目的”,在合同上按手印时“不知道是贷款合同”。
这表明邢民金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对“贷款20万元”的后果缺乏基本的认知,其签字按印并非出于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他人的引导和隐瞒。
同时,邢万坡自述“银行员工让找一个单身穷的办理”,更说明邢民金只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人”,其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愿完全不符。
所以,邢民金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因缺乏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邢民金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有效,在判决撤销前,邢民金仍应按照判决执行。
不过,邢民金可依据新发现的证据如邢万坡的陈述、银行调查报告的虚假性、低保金划扣记录等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或通过检察监督渠道寻求救济。
一旦启动再审且判决获得撤销,则邢民金将无需继续承担偿还责任,还可以向银行主张返还此前的还款。
此外,本案贷款金额达20万元,对于客户经理、实际用款人等相关人员,或涉嫌骗取贷款罪,面临刑事追责。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