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elinde
26-05-30 20:24

图1 1、不用这两个标签。我眼里只分“能讲道理的人”和“傻逼”

图1 2、不应该。同人女的口嗨再low能low得过现实中发生的垃圾事吗?

图1 3、同人创作当然应该完全服务于自己的喜好,正如股票价格“应该”完全反映公司业务的价值一样

图1 4、在OOC这个模糊(因而适合扯大旗)的术语被发明出来之前,这个问题被文雅地称作“忒修斯之船”。同人多少会修改原作的设定,改到哪一步被视为“不再是那个原作人物”?那么如果我们提取某个原作人物的要素,安到自己的OC上,那么提取到什么程度我的OC不再是OC、而是该角色的同人?这一切都取决于情境,争议发生的情境远比观点本身重要的多

图1 5、我搞上了一些活该下地狱的角色,怎么辱都是应该的,没有什么辱称是他们不值得的。退一步讲,我不能接受的批判角度是“愚蠢”“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昏了头”这类

图1 6、怎么说呢,取决于你认为大公司重金投资的影视化和续集算不算“同人”。我无法接受《力量之戒》和《龙之家族2》那种从人物到势力到情节都不讲逻辑、只管堆砌要素的作品,《黄金树幽影》虽是官方作品但也不幸归入此列,《猎魔人》更是闻者伤心。独立同人创作者的作品怎么能跟这种程度相比?

图1 7、创作者没有这个义务,但是当然,如果希望有观看者给出反馈,或者希望能售出自己的作品,那自然而然地也需要在乎受众的看法。Things run like this. 如果自己在情感和经济上能撑得住,那就不需要在乎受众的看法。如果有投资人,那更好。请问《力量之戒》和《龙之家族2》在乎了谁的感受?

图1 8、现实中正常沟通和讨论的机制太欠缺了,大家都没见过什么良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照猫画虎导致的风气,可是也没办法。人都不是傻的,如果一个垃圾行为愈演愈烈,说明它就是当下达成效果的最佳方式

图1 9、对我来说,是的。我通过同人去拷问、明辨一些自深深处的问题,那些无法分享、无关具体现实的问题,它当然是重要的支柱。

图1 10、我想创作出《指环王》那样的作品。既要能理解森林,又要能描绘出叶子;既要理解广阔繁杂的世界,又要理解深刻而具体的人性,并且知道二者如何相扣。

图1 11、实话实说,我圈傻逼含量很低。我搞的那些作品,被吸引到的人最起码有一定的耐心,不追求纯爽。不要小看了这一点,这已经筛掉了大量的潜在傻逼。我圈大多数都是有想法、能说理的人,彼此之间的差异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大。回到第4问最后一句话,我看到大多数冲突是具体社交情境下的产物。当然偶尔会冒出来一些大傻逼,我也只能说很遗憾傻逼就像广州的蟑螂一样,没什么办法只能去适应。少遇到一点美洲大蠊就已经很幸运了

图1 12、先搞搞清楚咱们这个地方是怎么看待“人权”这个词的……你敢问我不敢答

图1 13、只要定价能卖得出去,那就可以盈利。我自己做本的时候,如果算收入和成本数字我也是盈利的(只不过我想把事情做得更有意义一点所以钱直接进公益项目了没过我口袋)。如果我没盈利,我会非常难受,说明我不懂市场

图1 14、噢,很有意思啊。我们搞的这些人物基本上都只有寥寥数语,哪怕是最主角的主角,我们也只知道他在某个很短的时间段里的样貌,冰山一角。如果别人画出一个很不一样的冰山,那我觉得很有意思

图1 15、属性和社交完全是不同维度的东西,我不知道这在比什么。当然,可能我觉得不冲突是因为我的属性是二五仔

图1 16、怎么说呢?约稿的作品,甲方出idea,乙方出创作劳动,某种意义上分别是作品的父母。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不管怎么说世界上多了一件作品啊

图1 17、这很正常,虽然有些遗憾。我深知我价值观跟圈里大多数人多半都不合拍,但我态度又十分活跃,横冲直撞创到人是很正常的事。我喜欢人家,但人家没有喜欢我的义务。

图1 18、我只拉黑说不清话的傻逼

图1 19、很希望啊!我觉得大家都是完整、生动的人,正因如此链接才珍贵。否则我自己写我自己的东西、找LLM聊天就行了,何苦要上社交媒体呢?当然是希望跟真实的人有交流。

图1 20、我对家才是正道

发布于 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