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柳斋
26-05-31 02:55 微博认证:历史博主 微博剪辑视频博主

最近几天又看到有些网友在讨论“女权”,其实很多的争论还是在“权”的定义上面,主要是有些言论或行为往“特权”方向倾斜,这必然影响到了其他人的利益,也导致了不同人群的对立或撕裂。

关于这个“权”的理解,应该指的是“权利”、“权益”、“权力”,这个实际上不因性别差异,同样也不因所谓的“阶层”差别,而在法律、社会规则层面被区别对待,消除社会层面的偏见所带来的歧视和结构性差距。

这个“权”应是相对平等的,不是特殊的特权;是追求公平,而不是制造对立。同时,也应当承担起对应的社会责任。

客观上来说,因为生理原因,不同人群对于不同职业是有优势或差异性的,除了性别层面,不同年龄段的人也会遇到岗位适应问题。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平等或一概而论,还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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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