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
26-05-31 11:13 微博认证:搜狐新闻官方微博

【#初一男生校门口遭群殴或将失聪# 教育局:经研判属偶发事件不构成欺凌】刘先生是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岫岩镇人,他的两个孩子均在该镇满族中学读书,哥哥小凡读初二,弟弟小增读初一。事情发生在2026年3月18日下午放学后。刘先生介绍,他在事后综合孩子的讲述以及周边走访基本还原了当时的情况:当日下午6时许,小增放学后先走出校门,在学校对面路边等哥哥出来一起回家。

当小凡来到弟弟身边后,随意与旁边的两名同学聊天开玩笑,过程中李姓学生话语中有辱骂小凡母亲的言语,引发小增不满,与对方发生争执。其间为了平息事态,小凡拉住李姓同学,但另一王姓学生挥拳对小增头部进行殴打,李姓学生也挣脱加入对小增的殴打。随后围观的另外几名学生见状也上前参与了对小增的殴打。

事发后,小增头部伤情严重,“左脸淤肿,左耳部有撕裂伤口。”刘先生说,家人带小增到医院进行了检查,遗憾的是,孩子的左耳受伤较重,存在左耳廓挫伤耳鸣,出现听力障碍,被诊断为感音神经性听力丧失,“至于未来是否会完全耳聋,医生说不确定。”

刘先生拿到了自家孩子被群殴时有人拍下的一段现场视频,视频中,小增站在人群中间显得手足无措,书包放在地上,周围多名少年在调笑着,有人大声喊叫着“打呀,打他呀”,小增则用手捂着左耳、后脑。此间,商户老板上前拉开,但过程中仍有人挥拳做出击打小增头部的动作,另有少年指着小增疑似警告。画面中可以看到,多数学生人高马大,小增的身高体量略显瘦小。“我问了孩子,当时应该至少有六七个人打了他。”刘先生表示,小增说,当时听到有人骂母亲,气不过就上前理论,没想到对方上来那么多人打他。

在进一步的交流中,刘先生了解到,这已经不是小增第一次受欺负,“孩子说,那几个人在学校经常打架斗殴,之前就曾把他堵在厕所里打过他,只不过他回来没敢跟我们说。”刘先生表示,虽然发生在校外,但距离校门仅数十米,而且参与者几乎全部是学校的学生。

刘先生表示,事发当日,他们就报了警,警方对事件进行了调查。5月19日,警方对6名打人参与者做出处罚决定,其中3人免于处罚,另外3人被处以行政处罚,1人被处10日行政拘留,1人被处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另1人被处500元罚款。

据刘先生称,他也曾于事发次日向校方反映,校方开始表示事发校外,不愿作出回应,“他们说事情发生在校外,我们又报了警,就等警方调查结果。”刘先生说,教育局方面他也曾多次反映,但一直没有结果。警方处理结果出来后,他又去找校方,学校称对几名打人者仅作出停课7天和警告的处罚,“我从我家孩子和事发地附近的走访得知,当时的参与者不止6人,还有人自始至终没有在处罚中出现,不知道是啥原因。”

5月26日,记者多方联系岫岩镇满族中学的两名负责人,两人均未作任何回应。5月27日,记者收到县教育局的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明确表示,经满族中学调查了解,双方此前无矛盾、无积怨,事件无预谋、无纠集,属于偶发事件,不存在欺凌行为。学校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成员经过研判,一致认为本次事件不构成欺凌。

教育专家接受采访时表示:偶发斗殴与校园欺凌,表象上都存在肢体冲突,但本质、动因、行为逻辑截然不同,绝不能用“谁受伤重”作为评判标尺。从行为本质来看,偶发斗殴多因口角争执、情绪冲动引发,双方年龄、体格、人数等综合实力大体均衡,属于临时起意的对等对抗,并无刻意欺压、羞辱的主观恶意,冲突往往单次发生、事后不再持续纠缠,是青少年相处中一时矛盾激化的表现。而校园欺凌的核心特征,是力量不对等前提下的恶意欺压。欺凌行为普遍存在强者对弱者的压制,或是高年级欺压低年级、多人围堵单人,或是利用体型、社交地位形成优势,主观上带有故意找茬、侮辱戏弄、刻意排挤的恶意。这类行为既可能表现为反复推搡殴打、索要财物等肢体侵害,也包含言语辱骂、刻意孤立、网络诋毁等精神伤害,具备持续性、针对性、羞辱性特点,即便单次行为,只要存在明显以强凌弱、恶意羞辱情节,也应认定为欺凌。更多详细内容请查看原文>>>http://t.cn/AXXvTE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