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森眼镜今天在南宁万象城搞活动,邀请了#张凌赫# ,结果粉丝今早挤门进去的时候,把万象城的玻璃大门给挤破了,我突然想到一个法律问题,应该谁承担责任?
首先,直接实施挤门行为的粉丝,其推挤行为与大门毁损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对商场财产权的侵害,系首要责任人。然看视频及新闻报道,门是挤破的,而非被某个特定的人蓄意撞击。是大量人群同时向前推涌,压力超过了玻璃的承受极限导致的爆裂。这种群体性挤压,在法律上很难以锁定单个侵权人,司法实践中常转向追究其他责任主体的安全保障义务违反之责。
依《民法典》第1198条,品牌方作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负有法定安全保障义务,其未能合理预估人流、未采取预约限流等必要措施,应对财产损害承担补充责任或主要赔偿责任。但若商场如自身存在明显过错,比如如未设置蛇形排队区域以分流人群、安保人手配置明显不足、场地设施强度未达标等,则其亦构成对自身安全保障义务的违反。依据与有过失及过错相抵规则,商场应就自身过失承担相应责任,品牌方责任得以相应减轻。责任比例的最终划分,需综合双方过错程度及对损害结果的作用力,由司法机关依法裁量。
所以我认为,万象城大门的玻璃破裂是多方主体混合过错所致,最终责任形态应该不是哪一方单方承担,而是应依各方过失大小。依法分摊损失。#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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