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网暴抗洪女干部被罚#网暴救灾干部被罚大快人心,网络文明不能止于“大会”
近日,湖南石门县遭遇强降雨,无数基层干部在抗洪一线连轴转。龙池河村的女支书向金元,连续多日奔波在断路断网的最前线,嗓子喊哑了,眼眶哭红了,只为守护全村900多人的安危。然而,就是这样一位舍生忘死的基层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因耳朵上的一副普通耳环,遭遇了令人发指的无端指责。
极个别网民拿着放大镜,对她进行恶意揣测和嘲讽,甚至抛出了“耳环有二两重”“普通农村妇女可戴不起金耳环”“把耳环捐了更感动”等荒诞言论。更有甚者,无视她连日抢险的疲惫与憔悴,揪着这副价值不到百元的装饰品大做文章,要求她在灾难面前必须“素面朝天”,否则就是“作秀”。这种把基层实干者塑造成必须摒弃一切个人生活的“苦行僧”的苛刻逻辑,不仅是对向金元个人尊严的践踏,更是对救灾大局的恶意干扰。
对此,公安网安部门迅速行动,依法查处网暴行为15起,对秦某某、未某某等人予以行政处罚。这一记重拳,打得大快人心!这两名年过四十的成年人,躲在屏幕背后,对他人的合法财产和人格尊严肆意践踏。他们把基层干部在危难时刻的所作所为视而不见,却把一副几十块钱的装饰品当成攻击的靶子。这不仅是无知和刻薄,更是对公序良俗的公然挑衅。
此次处罚的法律依据清晰且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至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秦某某、未某某等人的行为,不仅涉嫌公然侮辱和捏造事实诽谤,若其言论传播量达到一定规模,或造成当事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甚至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最高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这种无证据的恶意揣测和造谣嘲讽,也构成了对当事人名誉权的侵害,依法还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民事责任。这种“键盘侠”行径,必须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绝不能让他们觉得隔着网线就能逃避责任。
然而,处罚个别施暴者只是治标,净化网络生态依然任重道远。就在不久前,2026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刚刚落下帷幕,大会高呼“文明网络空间,昂扬奋进力量”,强调要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但向金元被网暴的荒诞现实却狠狠打了一记耳光:如果大会开完,网络戾气依旧横行,如果“清朗”只停留在口号和文件中,那么再宏大的会议也只是一阵风。
网络文明的构建,绝不能“大会一开了之”。从中央的顶层设计到地方的落地执行,必须要有真刀真枪的落实。各地网信和公安部门要像此次一样,对网络暴力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而不是挂在墙上的标语。平台方更不能装聋作哑,必须压实主体责任,优化算法推荐,完善社区公约,不能让恶意流量成为收割利益的镰刀。
从明星综艺P图糊弄安全法规,到救灾干部因一副耳环被网暴,这些事件不断提醒我们:网络空间的文明底色,需要法治的刚性约束,也需要每个人的理性与善意。别让网络文明大会的共识,在一次次恶劣的网暴事件中流失。只有让制度长出牙齿,让文明融入指尖,才能真正守护好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攻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