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然_么么
26-06-02 18:34 微博认证:娱乐博主

@云熠引力场 #场肠99[超话]#
感谢你的肠粉给我新思路,你猜我的律师函会给谁?

拥有营业执照的店铺法人,借网店变相代收后援会应援集资,分民事、行政、刑事三层责任,核心:登记法人对外优先担责,不知情挂名也要先兜底,事后再向内追责实际运营人。

一、民事赔偿责任(粉丝维权首选,法院判例明确)

1. 法人连带全额退赔集资本金+利息
店铺名义上架“无实物/溢价虚价周边”,收款实际是应援集资,买卖合同无效,注册主体(店铺公司/个体工商户)全额退还粉丝付款,法人作为登记负责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粉丝起诉直接列法人为被告。

• 法人把店铺、营业执照借给后援会收钱:出借执照法定连带赔偿,不能以“没拿钱、没运营”对抗粉丝索赔;

• 法人只挂名、实际由后援会操盘:先由法人赔钱,赔付完毕后再凭协议起诉后援会负责人追偿。

2. 资金被后援会挪用、私吞跑路:粉丝优先找店铺法人退款,法人垫付后再向卷款的后援管理者追偿。

发布于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