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俐昀端[超话]##俐乐王昀楷# [心] 边关风雪误平生
道氶二十三年的冬雪来得格外早,像是要将这玉门关外的最后一丝血色都掩埋。
王昀靠在断壁残垣下,胸口的血洞正汩汩地往外冒着热气,那是他这具残破躯壳里最后一点温度。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紧握长枪的手,指节早已冻得青紫,却依然死死扣着那杆断枪,像是要把这大梁的疆土钉死在脚下。
这就是结局了。
那个曾经只会读死书、满腔热血要学武罗将军封狼居胥的礼部侍郎次子,终究是没能在史书上留下一笔。他想起刚入军营时,因为没银子打点,被分到这填命的边军,吃尽苦头,从一腔热血的愣头青被打磨成垂头丧气的新兵蛋子,每日里除了喂马就是刷桶。那时候他多恨啊,恨这世道不公,恨这官场黑暗。
可如今,当敌军的铁骑真的踏破营盘,当身边的袍泽一个个倒下,他这个平日里嘴比脑子快、做事三分钟热度的急性子,却成了最后一个站着的。
“王昀……你个傻子……”他自嘲地扯了扯嘴角,血沫子顺着下巴滴在雪地上,烫出一个小小的坑。
意识开始涣散,耳边的喊杀声渐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奇异的寂静。
恍惚间,风雪停了。
王昀费力地抬起眼皮,眼前的修罗场像被水晕开的水墨画,慢慢淡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温暖的、带着异域花香的暖阁。
他看见了俐乐阿斯。
不是那个后来权谋算计、满身血腥味的异国君王,也不是那个在沙场上与他刀剑相向、眼神冰冷的敌军统帅。
眼前的俐乐阿斯,穿着初见时那身雪白的滚边长袍,微卷的长发松松垮垮地束在脑后,几缕发丝垂在白皙如玉的面庞旁。他手里牵着两匹骏马,一匹是王昀最爱的大宛良驹,另一匹是他自己的。
“楷之,你磨蹭什么呢?”俐乐阿斯回过头,那双总是藏着深意的眼眸此刻清澈得像一汪春水,眼尾微微上挑,带着几分宠溺和无奈的笑意,“说好了带你去漠北喝最烈的酒,去江南听最软的曲,怎么还没收拾好?”
王昀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痛得他几乎无法呼吸。
那是幻觉。他知道。
他的身体还僵硬地靠在冰冷的城墙边,手里还握着染血的枪。他是大梁的将军,死也要死在阵地上,这是他的责任,是他的归宿。
可他的灵魂,却在那一声“楷之”中,颤抖着想要站起来。
“来了……”王昀在心里轻声应道。
他看见幻境中的俐乐阿斯翻身下马,优雅得像一只巡视领地的豹子,走到他面前。那双修长有力的手替他理了理凌乱的衣襟,指尖温热,带着他熟悉的、令人安心的气息。
“你这人,总是这么急。”俐乐阿斯轻叹一声,语气里却满是纵容,“上次也是,没探清路就敢跟着我,若不是我……”
“若不是你,我早死了八百回了。”王昀笑着接话,眼泪却不受控制地流了下来。
他想起他们从相杀到相知,想起这个异国贵族如何在阴谋与背叛中一步步黑化,却又唯独在他面前保留着那份最初的温柔。他想起俐乐阿斯说过,他家庭观念重,想要一个家。
“我不走了。”王昀在幻觉中摇了摇头,像个赌气的孩子,“我不去江南,也不去漠北。我就在这儿,哪儿也不去。”
他的身体已经凉透了,但嘴角却挂着一抹极其灿烂的笑。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抛弃了那个沉重的、名为“家国天下”的壳子。他不再是那个必须坚守边关的王将军,他只是王昀,是那个会被美色迷了眼、会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的愣头青。
“好,不走。”俐乐阿斯似乎看穿了他的心思,伸手揽住了他的腰,那股力道霸道又温柔,“那我们就在这儿,看雪停,看日出。”
王昀感觉身体变得很轻,很轻。
他看见俐乐阿斯牵过马,翻身上马,然后向他伸出了手。那双手白皙、修长,曾在无数个深夜为他包扎伤口,也曾在无数个清晨为他温好热酒。
“上来。”俐乐阿斯说。
王昀笑了,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将那只染满鲜血、粗糙不堪的手,递了出去。
“来了。”
风沙卷过,掩埋了那具屹立不倒的尸体。
史官记载:道氶二十三年冬,敌袭,偏将王昀率残部死守玉门关,力竭而亡,至死未退半步。
而在那个无人知晓的幻境里,白衣微卷的男子牵着马,载着那个爱笑的少年,穿过漫天风雪,潇洒地走向了天涯尽头。
那里没有家国仇恨,没有阴谋算计,只有两匹马,两个人,和一辈子的逍遥。 http://t.cn/AXXVYh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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