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
致发布、传播相关不当言论的网络用户:
本所受沈渡委托,现就部分网民多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过气”“年纪大”“老了”等词汇恶意诋毁、贬损委托人一事,正式发函警示。
上述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已侵犯沈渡名誉权。我方已完整留存相关证据。
现责令相关人员立即删除不实言论、停止侵权行为。若仍继续造谣抹黑,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2026年06月07日
发布于 新疆
律师函
致发布、传播相关不当言论的网络用户:
本所受沈渡委托,现就部分网民多次在公开场合使用“过气”“年纪大”“老了”等词汇恶意诋毁、贬损委托人一事,正式发函警示。
上述言论毫无事实依据,已侵犯沈渡名誉权。我方已完整留存相关证据。
现责令相关人员立即删除不实言论、停止侵权行为。若仍继续造谣抹黑,我方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
2026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