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汤温茶
26-06-07 20:35 微博认证:读物博主 超话创作官(人鱼陷落超话)

  程煜and林屿(一)

  程煜第一次见到林屿是因为暑假训练租房。
  
  他家并不富裕,从乡下出来好不容易以体育生的名额考上了县里的高中,但那所学校的资源有限,寒暑假学校安排训练得格外交钱。
  
  放假了,他本来打算回乡下住,前脚刚进门后脚就被爷爷轰出来,往他兜里塞了个厚厚的红包。
  
  爷爷打听过体育生方面的事儿,知道这东西既靠天赋也得练,他拿着存下的钱要程煜放假回学校训练去。
  
  程煜知道他爷爷的脾气,倔,爷孙两人一个样。
  
  他去学校报名,但暑假学校宿舍不让住,他只得拿着报名后仅剩的钱去外边找房子。
  
  便宜又离学校近的房子难找,因此程煜住了好几天的网吧。
  
  他就是那时候碰见的林屿,他的小房东。
  
  林屿初二那年他爸娶了新老婆,生了个小弟弟整天在家又哭又闹,林屿嫌吵,高中之后找他爸要了这个离学校近的学区房住。
  
  这套房子户型小,一室一厅一张床,不过能做饭也有冰箱,林屿一个人住也够了。
  
  本以为生活会这么平平淡淡地过下去,没想到有一天,他碰见了隔壁学校的程煜——一个身材高大,笑起来会露出虎牙的体育生。
  
  林屿注意到他,是一个暑假的晚上,家里没酱油了,他去小区附近的小卖部买,碰见了正在逗三花的程煜。
  
  给林屿的第一印象就是,明明这人蹲在地上啃手里的两个馒头,却笑得很开心。
  
  林屿喂过三花,猫咪好像认识他,看见林屿路过,从程煜掌心逃脱,软绵绵地喵了两声走过去蹭他的裤腿。
  
  他们的视线相撞了。
  
  程煜笑着率先开口,露出虎牙:“它好像很喜欢你。”
  
  林屿挺不擅长与人交际的,面对陌生人的自来熟他接不上话,慌忙点了下头,走了。
  
  不知怎么,这人给林屿的印象很深刻。命运好像就是如此玄乎与巧合,整整一周他在傍晚时分总能看见那个人蹲着吃馒头或者包子。
  
  “轰隆——”
  
  夜幕将至,随着一声雷响,窗外下起滂沱大雨。手中的笔停了,林屿望向窗外,最终还是拿伞跑了出去。
  
  程煜果然还在那附近,站在一家店的门口避雨,看见林屿的时候愣了一下,随后扬起一个笑。
  
  和之前第一面的笑容不太一样,泛起一丝苦涩和尴尬。
  
  看见林屿走近,程煜道:“你来这家店吃饭啊。”
  
  林屿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冲动来找一个只见过几面的陌生人,轻轻嗯了一声,反问道:“你是忘记带伞了吗?今天我出门朋友刚好给我还伞,多出来了一把,借给你。”
  
  林屿干巴巴地念着准备好的措辞,将多出的伞递给他。
  
  程煜挠了挠头,“我、我其实不用,等雨小了……”
  
  话音未落,就听见店老板一声怒吼:“喂,小子,你不进来吃饭别一直在门口挡我做生意!”
  
  程煜道:“哦,我马上走,对不住啊。”
  
  闻言,林屿很轻地皱了皱眉,又听见程煜说:“你不是要去吃饭吗,快去吧。”
  
  “不吃这家了。”林屿把伞往程煜手里一丢,扭头就走。
  
  程煜撑伞冲进雨里,跟上林屿的步伐,打趣说道:“诶你这人真奇怪,给我伞不怕我不还你啊。”
  
  林屿不说话,只顾闷头走。
  
  “你去哪儿?走慢点,容易湿鞋。”
  
  林屿放慢脚步。
  
  “你叫什么名字?谢谢你啊好心人。”
  
  程煜在他耳边说个不停,林屿不知道接什么,半天闷出来一句:“这么大的雨,你快回家吧。”
  
  说完这话,他发现身边的人不出声了,脚步也停了。林屿回头看他,路灯散发的光芒好像与潮湿的雨混在一起,总是含笑的目光突然朦胧起来。
  
  “我……不知道去哪儿。”
  
  林屿忘记他那天还说了什么,只记得他把程煜带回了家,以一个月两百块钱的租房价格让人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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