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明义:此次反抄袭倡议,并非为了清算过去,而是为了开创未来。并非为了塑造一个有道德洁癖的行业,而是为了讨论一个行业规范。
每一代人有每一代人的文学形式,先秦是诗歌、汉朝是赋文、魏晋是五言和骈文、而后唐诗、宋词、元曲、明清之后则是章回体长篇小说,近现代白话文兴起,现当代以网络文学为代表的通俗文学横空出世。
我们身处一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想象力也是网络文学赖以生存的根基。我常常见到作者同行因为想不到好的创意,迟迟没能开新书;也常常见到作者同行为了题材的选择和核心元素的搭配而绞尽脑汁。
单单一个金手指的创新、一个题材的创新,就能难倒无数人。能否创新,有时候决定了一部作品能不能受到读者追捧,也决定了这位作者能不能靠写作生存,决定他的收入,决定他的未来。
创意与创新,在网络文学中的地位是极高的。
然而,我们过去对于抄袭的共识,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慢慢不再适应这个时代,在这个想象力爆炸的时代,想象力却没有受到保护。
我们聊起抄袭,常常会讨论人设是否抄袭,剧情是否高度雷同,但鲜少有人讨论创意,因为它不被保护。
网文对于题材创新是包容的,我们都起于微末,当有人跟风与我们一起开创流派的时候,大家都是乐于看见的。
但试想一下,如果《无限恐怖》在开创无限流之后,也有一部新的无限流作品,它和无限恐怖一样,第一个副本也进生化危机,第二个副本也进异形,第二个副本也进咒怨,然后是神鬼传奇、死神来了……
大家常说,元素都是通用的,你能写,别人为什么不能写?
近来还有人用白雪公主和葫芦兄弟来诡辩,这两部作品都是七个小矮人,都住在山里,都有一个超自然女反派,反派都要害主角,都靠团结取胜,都有伪装变身桥段,它们难道也互相抄袭了吗?
但我们在网络文学里遇到的事情,和白雪公主和葫芦兄弟并不一样。试想一下,退婚流是公共元素、异火(法宝)也很快成为了公共元素、身边一个老爷爷也是公共元素、斗气更是公共元素、炼药师也不必说,但在斗破苍穹之后,又有人把这一系列元素再次写在一起,读者会不会有看斗破苍穹的既视感?
再以我自己的大王饶命举例,负面情绪值别人能不能用?当然能用。别人写贱道主角人设可不可以?当然可以。别人写兄妹相依为命可不可以?当然可以。但如果有人把这些组合重新放在一起,连读者看到那位主角都要说一句:“……吕树?”
他会不会给我造成困扰?当然会。可我有没有办法呢?没有。
这就是我们网络文学作者面对的困境,借鉴与过度借鉴之间,是一个模糊的地带。而维权之路漫漫,诉讼更是遥遥无期。
我们深知,今时今日的舆论环境没有赢家,发声者也必被讨伐。
但我们今天壮起胆子发起倡议,无意党同伐异,无意清算过去,只希望各家平台负起社会责任,重新达成新时代的行业共识,大家坐下来一起讨论,到底什么算借鉴,什么算‘过度’借鉴:用几个共同元素算,低于几个不算?
我呼吁,各个平台尽快组织讨论会,达成“网文行业共识”,并以此作为行为规范。一旦未来再有人触犯这个行业共识,平台必须立刻下架违规作品!
感谢各位。
再次感谢。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