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元盒饭摊主称亏损过万求打赏#
问题的关键出在“亏损过万”上。
这说明定价从一开始就脱离了商业的基本逻辑。
当善意需要用持续且巨大的自我消耗来维持时,就很容易走向两个方向:
要么是“公益”,那就该用公益的逻辑,公开透明地接受捐赠;
要么是“生意”,那就要遵循市场规律,定价至少覆盖成本。
用“做生意”的形式,行“做慈善”之实,却又无法自我造血,亏损后转向公众求打赏,逻辑上就出现了裂缝。
这会让公众疑惑:我打赏的钱,是在为你之前的亏损兜底,还是在支持这件善事继续?
发布于 辽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