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七旬男性公交车内开扬声器看色情片,律师:其行为已构成性犯罪】#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在韩国市区公交车内开着扬声器观看40分钟淫秽物品的一名高龄男性引发了公众的公愤。
近日,在韩国"宝贝Dream"社区上,上传了一则发生在世宗市某市区公交车上的荒唐事。据举报者称,一名高龄男性在公交车上旁若无人地开着声音观看淫秽物品。
这名男性甚至还会暂停视频,放大女性身体的特定部位来看,这种怪异行为持续了长达40分钟。周围的乘客不得不承受着巨大的不便和厌恶感。
用个人手机观看视频的行为,真的可以处罚吗?结论是,这名男性的行为已远超单纯的越轨,极有可能属于刑事处罚对象——性犯罪。
开着声音、放大画面……属于"公然展示"及"淫秽行为"
韩国法律严格管制在公共场所向他人暴露淫秽物品的行为。法律界分析认为,这名男性可能适用两项罪名。
第一项是违反《信息通信网法》(散布淫秽物等)。该法规定,公然展示淫秽影像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在不确定多数人乘坐的市区公交车内,开着声音并放大画面,使周围乘客能够识别影像和声音,这在法理上属于"公然展示"。实际上,过去曾有判例,一名在成人网吧播放淫秽物品让其他客人看到的店主,就曾因此条款受到处罚。
第二项是"公然淫秽罪"。通常,公然淫秽罪被认为是适用于在街头暴露身体的所谓"风衣怪客"的罪行,因为该罪要求行为人自身的行为具有淫秽性。但在本案中,在公交车这一公开场所,长达40分钟开着声音积极播放淫秽物品,给他人造成不适感的行为,其本身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性道德观念的淫秽行为。在此情况下,可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罚金。
"只是自己看"的辩解不成立…会留有犯罪记录并限制就业
那么,实际处罚力度会是怎样呢?
法院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若被告人是初犯,通常判处200万至700万韩元左右的罚金刑或缓刑。如果该男性有同种前科,或罪行性质被认定为非常恶劣,甚至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或实刑。
更大的问题是"附带处分"。即使最终只是罚金刑,根据《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法》,也会被分类为性犯罪者。根据法院判决,必须义务接受数十小时的性暴力治疗项目,并可能在一段时间内被限制在青少年相关机构或残疾人福利设施等处就业。
"只是用自己的手机自己看"——这种辩解是行不通的。在公共场所播放可能引发他人性羞耻心的影像,是侵犯他人日常生活的明确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