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的朋友们
26-06-10 19:52 微博认证:人文艺术博主

1.理记今天用大号发的这两篇文章,有网友告诉我,全部秒删。
但手快的网友还是截了图,如图。(图一、图二)

2.众所周知,理记从没有用大号参与过霍尊事件、参与霍尊案的炒作,都是用的小号。
所以,理记今天用大号连发两篇文章,事后大概想想露了马脚,等于不打自招参与霍尊案炒作的小号就是他,所以他删了这两篇文章。
(其实地球人都知道参与霍尊案炒作的小号是他,法院也可以调取小号的所有后台数据。)

3.理记今天的两篇文章,中心思想,就是隔空点霍尊:要么把陈露送进去,要么就别瞎几把再折腾。

4.理记很清楚,霍尊是不会再有可能把陈露送进去的,所以今天这两篇小作文,理记通篇重点说了“和解”这个概念。
但是,霍尊的案子,事实上已经在2023年12月22日陈露去徐汇检方那里办理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手续之后,就已经在司法层面烂尾了。只不过徐汇检方一直拖着当事双方,既不决定起诉,也不出具结案通知书。
“和解”这个概念,其实已经是理记用来炒作人设玩的把戏和套路了。

5.理记今天的两篇小作文,多次提到了所谓的“案件在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建议霍尊与陈露和解”这个描述。
并且,你们看理记的这两篇小作文,他的意思是霍尊和陈露双方和解了,就皆大欢喜了,这个案子就翻篇了。
而实际上,理记这是忽悠傻逼、骗不懂司法常识的人的!!

6.众所周知,当年理记、陈岚他们在海量小作文炒作的时候,霍尊的案子,是属于“敲诈勒索900万”、“数额特别巨大+有其他严重情节”、“嫌疑人拒不认错”、“霍尊坚决不会同意取保候审,坚决不会同意判缓刑”的“大案”、“要案”、“重大刑事案”。(大家见图三~图七)

7.这样重大的刑事案件,如果证据确凿的话,稍有点司法常识和稍有点智商的人都会懂,所谓的“霍尊与陈露商谈和解”,是没有一点卵用的!!
换句话,即便霍尊出具谅解书,都不可能改变案件的司法进程走向,都不可能让检方撤案不起诉,都不可能让陈露免于刑事处罚。
通俗点讲,公诉的重大刑事案件,检方审查起诉,司法进程的推进走向,都不会以当事人的态度或双方是否和解决定的,
再多说一句吧,按照理记当年小作文炒作的时候说法,霍尊不仅不可能出具谅解书,而且都不同意陈露取保候审,都不同意判处陈露缓刑,霍尊是铁了心要把陈露送进去的。(图七)
那么,这又何谈“霍尊心软”呢?!!

8.这个案子为什么从2021年12月12日徐汇警方侦查终结移送徐汇检方审查起诉,到今天,都过去四年半了,陈露都解除取保候审两年半了,徐汇检方为什么都没有决定移送起诉的呢???
这其中的答案,霍尊清楚,理记清楚,陈岚也清楚。
只是,这其中的奥妙,他们是不可能说出来的!!

理记这两篇小作文,还有其他很多地方玩的春秋笔法,诸如“陈露举报霍尊办演唱会”等等,我都懒得驳斥了。

最后,我再重申一遍,对于陈露而言,不存在什么复出不复出,不存在什么想回到公众视野,陈露不是明星艺人,陈露也不靠网络流量吃饭。
要复出,要回到公众视野的,是霍尊老师。

发布于 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