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邻居私改公共围墙法院判不用拆# #买完房嫌邻居围墙碍眼起诉至法院#】近日,宜兴两名业主因一面公共的围墙闹到了法院。周某2022年购入小区房屋后,发现邻居单某此前已将公共围墙从50公分垒高至75公分,还打穿墙体在自家一侧钉铁钉固定墙砖、安装1米高护栏。周某认为此举影响自己装修且留下安全隐患,起诉要求拆除恢复原状。单某则主张自己装修在先,周某看房买房即认可现状,自己的操作反而加固墙体、让周某受益,拒绝拆除。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相邻方需在合理限度内容忍对方行为。经勘验,单某安装的护栏仅小幅越过围墙中心线,对周某生活影响有限,还能让周某受益,拆除重装也浪费资源。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南京零距离 http://t.cn/AXawTS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