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吃过瓜
所以顺其自然推一些营x号在那里说
如果XXX告黑,就去纪j实名举报,记住一定是实名,然后提交给法庭,拖延审理期限,因为人民有监督权。
高潮的地方在于,法盲不可怕,法盲普法才可怕。
法律赋予你监督权,没有赋予你诬告权,
使用监督权应该按照法定程序,而不是按照网络的程序。监督权不是在未经求证的前提下,作为某个网民信口开河随意泄愤口嗨的保护符。
对瓜的当事人没啥感觉,只是单纯多次刷到这种言论有感而发。
先行驶监督权,求证后,发表言论,合法合理合情。先发表言论,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再去行驶监督权,呵呵呵呵,如果情况属实,平安无事大英雄,不属实,呵呵呵呵,打击报复诬陷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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