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聊聊一个挺火的新闻:河南南阳一对夫妻开的“渝见小面”,被上市公司“遇见小面”告了,说店名构成商标侵权,要求赔偿七八千到一万块钱。
老板娘是重庆人,用“渝”字就是想突出家乡风味,门头、装修和连锁店完全不一样。她哭着说:8块钱一碗的面,一千多碗才够赔。
一家市值几十亿的上市公司,告一个不到40平米的小面馆,反差确实太大。但冷静下来想想,这件事真正值得讨论的地方在哪?
首先,企业维护自己的商标,本身就是合法合理的——品牌是心血换来的,被山寨了当然要维权。但维权和恶意诉讼是两回事,关键要看怎么界定“侵权”。 “渝”是重庆的法定简称,属于公共地理词汇,用家乡简称给面馆起名,无数小商家都这么干过,很难说是在“碰瓷”。法律上判断侵权,核心是看会不会让消费者搞混。小老板说得也在理:我店在南阳,顾客就方圆两三公里,他们压根不知道那个广州的连锁品牌叫啥。
商标法保护的不只是大企业的利益,也要给普通经营者留空间。如果因为读音相近就能起诉,那城市里数不清的小店都活不成了。商标制度的初衷,是维护公平竞争,不是让大企业拿着法律当棍子到处抡。维权要有边界,瞄准的是恶意山寨、高仿蹭流量的,而不是欺负踏实做小本生意的夫妻店。
值得欣慰的是,这起案子让更多人开始关注小商户的知识产权困境。老板娘已经找律师准备应诉了,通过法律途径把事实讲清楚、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的归法律,证据说话,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判断,让小本生意的尊严得到应有的保护。#夫妻开面馆被起诉商标侵权# http://t.cn/AXaqbgy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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