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个事儿上了热搜,深圳的呼女士成了内地首名被法院正式免除债务的“破产人”。很多人会说:欠钱还能不用还?是不是鼓励当老赖?
别急着下结论,先看看她经历了什么。
呼女士2014年在深圳商场开培训机构,本来生意红火,结果2016年物业突然倒闭,她不仅创业失败,还背上了480多万的债务。一个单亲妈妈,每月靠打零工收入才5000块上下,怎么办?2018年她卖掉名下唯一住房,260万一分没留全拿去还债。可仍然欠着140多万。
2021年深圳个人破产条例施行后,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申请了。法院宣告破产后,她进入了整整4年的免责考察期。这四年怎么过的?每月必须申报每一笔收入、每一笔开销,飞机商务舱高铁一等座以上不能坐、三星级以上酒店不能住、不准买房买车,离开深圳都要报备。有一笔十几年前买的理财产品忘了申报,还被抓出来,考察期直接延长了一年。
法院不是随便放水的。据深圳破产署统计,五年来累计给7000多人做了申请前辅导,层层筛选后真正进入程序的只有800多人,最终获得债务减免的才300来人。从几千到几百,这中间滤掉了多少不合适的人。
所以说个人破产从来不是“欠债不还”的通行证,而是一套极其严格的门槛。呼女士这样的案例传递给社会的是:只要你诚实地面对债务,全力配合制度监管,法律绝不会在你最困难的时候关上那扇门。这件事告诉我们,宽容失败不代表纵容失信,制度有温度,也有牙齿。#内地首名破产人债务获免除# http://t.cn/AXaMv8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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