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花9万买LV包要求退款遭拒#
近日,江苏张女士反映男友在杭州LV专柜花9.45万元购买一只被店员宣称“全国仅两只”的鸵鸟皮包,回酒店后发现包身存在明显色差,且查证该包早在去年已作为展销品在多地巡回展示,要求退货退款遭品牌方以“防尘袋刻字”为由拒绝,目前LV官方客服仅回应称“有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中”,涉事包已送LV公司鉴定。
过去三年,国内奢侈品专柜样品类纠纷投诉量同比上涨超60%,其中“成色认定争议”和“使用属性未提前告知”两类占全部投诉量的75%。
此前福州曾发生消费者在LV专柜购买的4个包经中检鉴定均为非正品的事件,长沙LV专柜也被判“退一赔三”,多起事件叠加加剧了公众对LV专柜的信任危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实物展示等方式对商品质量作出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内容。刻意隐瞒展销属性、以全新品价格售卖,涉嫌误导消费,甚至构成欺诈。
关于“防尘袋刻字不退换”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防尘袋刻字并不影响包本身品质,以此为由剥夺退货权涉嫌霸王条款。
如店方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微博智搜内容共创计划# http://t.cn/AXaXg81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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