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前妻再婚对象是我大学室友,我俩才离婚三年,前妻提离婚时女儿3岁,考虑到女儿的生活便利,我主动放弃了抚养权,还把房子赠予了前妻,只是加了我的居住权,我怕前妻卖房,这样我女儿以后没有生活保障。目前前妻带女儿住我大学室友那里,他离异没孩子,房子是四居室学区房,前妻还要把孩子改跟他姓,说是为了孩子好,我想拒绝又怕女儿以后觉得我自私。我和前妻离婚是前妻觉得我出差多陪伴少,我目前也有稳定的恋爱对象,但我不打算再婚,结婚太废财产了。我现在想知道,我要不要把孩子要回来?毕竟和继父生活在一起不安全。如果我想把孩子抚养权和房子要回来,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前妻?
发布于 广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