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玲玲律师
26-06-17 15:07 微博认证:律师 2025微博新锐新知博主

昨天的案件为什么让我气,撞人的车是公司的车,司机是公司的司机,车上还都是公司的物料,第一时间交警做的笔录司机也承认是给公司送货,可两年了,公司一分钱没拿,还一直推诿,说是司机擅自开车,不是职务行为,公司不𠄘担任何责任。这个话题,我想起2013年的一件旧事。

那时候我还在某国有企业当法律处处长。有一天,董事长把我叫去,说邯郸办事处的经理撞死人了,现被拘留了。他问我意见。我说第一,我们得认。人是我们的办事处经理撞的,企业必须承担责任。第二,我亲自去一趟,我来处理吧。当时是觉得,办事处经理常年在外面跑,出了事,总部不能躲在后面当没事人。

到了邯郸,把情况了解清楚之后,我说,我想见一下家属。同事都劝我:“你一个女的,还是别去了,万一被打呢?”我说,我尽量去试试。该认的错,总得有人去认。见面的时候,家属当然很伤心。我坐在那儿,也陪着掉眼泪。没有讲什么大道理,就是把该认的认了,该说的说了。

结果出乎意料的顺利。家属后来也没有多要什么,全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最后,他们还出具了谅解书,经理也就没被判了。

这件事让我一直记到现在。不管怎么样,人要担当的,错了得认。所以有时候我想,勇于承担,看起来好像是吃亏,但长远看,它会是最省力、也最体面的一条路。做企业是这样,做律师是这样,做人,也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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