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
26-06-18 07:49 微博认证:大河报官方微博

#遇害双胞胎家属起诉公安索赔240万#【双胞胎姐妹遭妹妹男友入室行凶致一死一重伤 家属诉公安机关行政诉讼二审开庭】#双胞胎遇害前妹妹曾多次报警求助#广西南宁双胞胎姐妹一死一重伤案,近日迎来行政诉讼新进展。被害人家属起诉南宁市江南公安分局一案,二审于6月17日下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4年10月14日清晨,广西南宁一对21岁的双胞胎姐妹遭入室行凶,致一死一重伤。行凶者为妹妹刚交往3个月的男友林某康。

案发前一个月,妹妹因遭到林某康破窗入室、威胁、强行带走、殴打等,曾多次向警方求助。其中一次,林某康因非法侵入住宅和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被释放后第五天,林某康再次入室,用刀将姐姐何婷(化名)伤成重伤二级,随后强行带走妹妹何敏(化名)。此后,何敏被发现坠亡在离家不到2公里的小区3楼平台。

何先生认为,双胞胎女儿一死一重伤,警方存在失职行为,“民警没有详细核查林某康的犯罪前科,在提供验伤报告的情况下仍以调解方式结案,最终导致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随后,他分别对涉事的两家公安分局——西乡塘公安分局(上尧派出所)和江南公安分局(沙井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家属认为警方的行为导致危险逐级升级,其行政不作为与本案死伤结果存在直接法律因果关系。“小女儿被害死亡,大女儿何婷重伤,产生医疗费、手术费、康复费合计25万元,并直接导致了大女儿终身残疾,身心永久受损。”他们的诉求是,希望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中认定江南公安分局未全面调查处理及未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并撤销关于案涉接处警执法行为与何敏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的判决,改判江南公安分局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240多万元。(小嘉)#南宁[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