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时,埃隆在约翰内斯堡的一家商场里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电脑,就站在那儿盯着看。他之前只在杂志上读到过它们。
他爸爸讨厌电脑(“只是用来玩游戏的”),所以埃隆靠打零工攒钱,买了一台Commodore VIC-20。
他用3天时间完成了60小时的BASIC编程课程,几乎没睡觉。
13岁时,他创作了自己的电子游戏《Blastar》(用氢弹摧毁一艘外星太空货船),并以5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家杂志。
然后他又卖掉了两款游戏:一款类似于《大金刚》,另一款模拟轮盘赌和二十一点。
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与众不同。🚀
来源:沃尔特·艾萨克森的《埃隆·马斯克》(2023),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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