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采访了一个天津的女家人,30+岁,自称“美女”,新西兰留学生,被前男友各种理由半年骗了260万元,她报警了也没用,因为全程都是她自愿给的钱,男方不存在违法行为,警方也没用办法,只能建议她去起诉。
但是她说完之后又不肯露脸上电视,理由是这260万是她父亲卖了家里一套房,给他姐弟俩的置业费,也就是说其中130万是弟弟的,弟弟现在上大学,还不知道这个事儿。她觉得上电视太丢人了,无法面对生活里的亲人朋友,她天天吃思诺思,已经吃成精神病人了,还得了甲亢,脖子上长了个大瘤子,担心现在上电视不好看,等过段时间减减肥变美了,再来上电视[捂嘴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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