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致1死2伤全责变主责#
一个16岁的生命,被238mg/100mL的极度醉驾碾碎。一个多月过去,肇事者未被刑拘,责任认定从“全责”变为“主责”。
而警方仅回应“按正规程序进行”。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程序正在走,人还没到走的时候。 哪怕全社会都知道这司机社会危险性爆表,但只要责任认定书没到手,刑拘这道程序的门就死活打不开。一个多月了,醉驾者在外头自由得很,受害家属在里头煎熬得很。程序是挺正,就是正得让人心里拔凉。
法律程序如果只讲“精准”,不讲“温度”,那它跟一台只会算账的机器有什么区别? 这台机器转得越稳当,家属的心就越像坐过山车——只是这车,它光往下坠,不见底。
发布于 吉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