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关于履行北青网控股股东职责、守住舆论阵地防线的建议(2)
一、北青网的“平衡讨论”已偏离媒体责任
北青网近期以“在餐馆内与宠物共同就餐,你能接受吗?”为题发起讨论,在法律已有明确禁止规定的情况下,刻意将红线问题包装成“选择题”。
宠物能否进入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要求餐饮场所保持环境整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4.2.6明确规定,饲养动物和宠物应在餐饮服务场所外。法律已有清晰答案。北青网却将已定论的法律问题重新开放为“大众讨论”,在“平衡”表象下模糊底线。
共青团北京市委作为主管单位,是否知情?如知情,为何不制止?如不知情,对控股媒体的日常监管是否存在漏洞?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