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末那会儿,朝廷早就不是盛唐时候的样子了。连年打仗,藩镇割据,老百姓日子过得苦,当兵的更惨。那些士兵天天打仗,疲于奔命,谁受得了?所以很多人选择逃跑,成了“亡命者”——说白了就是逃兵。
这时候朱全忠(就是后来的梁太祖)想了个招。他下令给所有士兵脸上刺字,就是“黥面为字”。这可不是简单的纹身,而是用来识别军队归属的标记,刺是在脸上,而且一辈子都洗不掉。
这招够狠吧?士兵脸上有了标记,逃跑就难了。你想想,脸上刺着军队符号,跑到哪儿都能被认出来。这招确实有效,那些想逃跑的人得三思了。
不过朱全忠也不光是靠吓唬人。他搞的这套制度还挺系统的,叫“长征之兵”。招兵的时候有完整的流程:先看人的基本条件(“先度人材”),再考察体能(“次阅走跃”),还要测试眼神和反应(“试瞻视”)。都合格了,才给脸上刺字。
刺完字还不算完,还给钱给衣服给鞋子(“赐以缗钱、衣履”)。这招就聪明了——打一巴掌给个甜枣。脸上刺字是惩罚性的,但给了物资又是奖励性的。士兵们虽然被标记了,但至少有了基本保障。
最后一步是登记入册(“隶诸籍”)。这一整套下来,士兵就成了有“编制”的常备军,不能随便跑了。
宋朝初期也用了类似的制度(“国初因之”),可见在当时确实管用。
发布于 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