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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6-23 10:30 微博认证:本地资讯博主(新乡)

#一类致癌物槟榔要被专项管控了##一类致癌物槟榔要被专项管控了#:迟到的“硬约束”,来得正是时候

槟榔终于要被专项管控了。这个消息对于长期关注公共卫生的人来说,可以说是“终于等到”的一步。早在2003年,槟榔就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与砒霜、黄曲霉素同属最高风险等级。然而在此后近二十年里,槟榔依然以零食姿态遍布便利店货架、网吧前台、工地小卖部,甚至出现在电视广告和综艺冠名中。

一级致癌物与“零食”身份的巨大撕裂

槟榔的危害在口腔医学界早已是共识。长期咀嚼槟榔会导致口腔黏膜下纤维化——这是一种不可逆的癌前病变,患者会出现张口受限、口腔灼痛、味觉减退等症状。大量临床数据显示,口腔癌患者中有长期咀嚼槟榔史的比例极高。一边是触目惊心的病房实录,一边是“提神醒脑”“社交必备”的营销话术,这种撕裂持续了太久。

专项管控可能从哪些方向发力

此番专项管控,外界普遍关注几个重点领域:广告宣传的全面限制,参照烟草的管理逻辑,禁止槟榔制品在大众媒体上投放广告;包装警示的强制化,要求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标注致癌风险;销售渠道的分级管理,比如禁止向未成年人售卖、限制在学校周边铺货。此外,对槟榔制品的分类定性也将被重新审视——是食品,还是成瘾性制品?这个基础问题不解决,后续监管就缺乏法理支撑。

落地难度和现实阻力

但管控之路不可能一帆风顺。海南、湖南等地有大量农户和加工从业者,产业链涉及就业和税收,完全“一刀切”不现实。同时,槟榔本身具有成瘾性,消费者戒断难度不低。如何在公共健康和地方经济之间找到阶段性平衡,是政策设计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此外,网络直播间和短视频平台上仍然存在大量隐性推广,如何堵住这些“软广告”的出口,也是监管盲区之一。

一级致癌物的身份不应只停留在医学文献里,它应该变成货架上、包装上、广告法里实实在在的约束力。让更多人知道槟榔的代价,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尊重。 http://t.cn/AXStcXoH

发布于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