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怀孕两月丈夫诉离婚法院驳回#】#男子在妻子孕期起诉离婚被驳回# 6月24日,@纵览新闻 从和田市人民法院公布案例了解到:2024年,原告麦某(男方)与被告古某(女方)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矛盾渐生,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25年3月,麦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古某提交了B超检查报告单,证明其已怀孕两个月,并当庭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麦某则坚持认为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准予离婚。
和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古某正处于孕期,属于法律特殊保护期。原告麦某的起诉不符合男方在女方孕期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条件,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其起诉。@纵览新闻 http://t.cn/AXSiPsY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