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600万加油站建成即被责令拆除#
花600万砸出一座全新加油站,还没开门营业就收到拆除通知,河南这位投资人的遭遇看得人五味杂陈。
2021年当事人响应省里完善乡村加油配套的政策,打算在淮滨县谷堆乡建合规加油站。流程一步步走下来,市、县商务局完成审批公示,乡政府、乡国土所、规划部门全都出具书面证明,确认地块属于建设用地,可以动工。有各级部门盖章背书,投资人放心贷款、采购设备,前后投入整整600万,2024年项目完整竣工。
谁料加油站刚建成,县自然资源局处罚文书直接送达,认定7.89亩占地全是水田耕地,未办理农用地转用法定审批,属于非法占地,限期全部拆除、恢复农田。
矛盾的核心一目了然:同一块土地,基层乡镇出具证明可建设,县级自然资源局依据旧土地台账判定为耕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坦言,乡镇本身没有认定土地性质的权限,当初基层工作人员未核实清楚就开具证明,确实存在工作疏漏。投资人难以接受,乡国土所本就是县局下属单位,盖出去的证明现在不被认可,数百万投资瞬间沦为闲置废址,至今荒废两年,背负大额贷款无力周转。
当事人先后提起复议、诉讼,但两级法院均维持拆除处罚,法律层面明确:商务局网点批复、乡镇用地证明,都不能替代市级、省级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耕地建设本身违反土地管理法规。
律师也点出两难困境:投资人轻信基层部门出具文件,存在核查疏忽;但基层单位违规出具证明存在明显行政过错,投资人可依据信赖利益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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