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en_shi
26-06-27 13:58 微博认证:V+优质创作者 2025微博年度新知博主 科技博主

我们国家司法上长期存在着“假科普”的问题。就是说宣传上故意让你错误的理解法律,来保证你做个好人。结果时常是坏人越来越聪明,好人误解觉得警察不懂法。今天热搜上#警方称13岁女孩与2男自愿发生关系#就是个典型。评论里面几乎一边倒的认为警察不懂法,和未满14岁的女生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

你有这样的认知是好事,当时宣传骗你,让你有这样的认知,也是为了防止你做坏事。但是世界上总有坏人,坏人还懂法,依法就拿他没办法。

我们接着来讲坏人懂的法,也就是警方怎样给和13岁女生发生性关系的男性定罪的流程。这里有两套方法。第一套,是警方拿出证据,证明男方“明知”女孩子未满14岁,同时证明双方发生过性关系。

如果这些男的法律意识强会怎么样?

警方怎么设套问,他就坚持称不知道女孩子未满14岁。

第二套,是用“非亲历不可知”的方式定罪。也就是说客观证据很难还原双方发生性关系的具体过程,所以可以用未成年女孩子的口供来做全口供的定罪。就是假设前提女孩子对性没有了解,那么她描述的性关系发生过程就可以全部采信。用口供定罪。

这才是目前经常使用的一个方案。

但是这个案子里面,也用不了。因为这两个男的把过程拍下来了。

所以你看,这两个男的明显是懂法的坏人。他们装作不知道女孩子未满14岁,警方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还嚣张的把和未满14岁女孩子发生性关系的过程拍下来,让警方无法用非亲历不可知的手段给他们定罪。

你看现在的情况就是网上的好人不懂法,所以误会警察不懂法;坏人懂法,所以警察没办法。

“假科普”有意义吗?

当然,真要整治这些坏人,总有办法。就看领导愿不愿意批了。

发布于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