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男的,自己干了违法行为,被女生“取证”了,他们会反咬一口说女的偷拍。有些姐妹不懂法律,有嘴说不清。 我作为律师,今天就来给姐妹们吃个定心丸。
如果,现实生活中,姐妹们看到有人正在实施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共场合尿尿、在禁言区吸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猥亵别人、露yin癖当众玩针、打骂妇女儿童……
不管是行为人正在对你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还是正在对她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你都可以立刻拿出你的手机,立刻录像、拍照!
我们针对违法行为录像拍照,不是“偷拍”,而是“取证”!
这种“取证”行为既不侵犯肖像权也不侵犯隐私权,这种“取证”行为是公民为了维护自己利益、她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实施的合法维权行为。
只不过,拍照录像以后,不能把违法者的人脸完整的发在公共平台上(可以打码发,打码也有风险,但风险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咨询律师)。不能配侮辱性的文字,也不能配文暴露对方隐私(比如住址、身份证号、电话等)。
再强调一遍:女性发现违法行为,拍照录像取证,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遇到疑似违法行为,不确定对方到底有没有违法,但是高度怀疑对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可不可以拍照录像取证? 也是可以的!规则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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