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02 18:56 微博认证:贵州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

【#零度观点# :13名村民阻拦开采山体涉寻衅滋事被抓!从聚众滋事到国家赔偿,#司法需答好维权自由的考题# !】违法开采的没事,举报违法的却被抓,这是咋回事?

据澎湃新闻报道,因为阻拦村里山体被非法开采,白山村 13 名村民被控寻衅滋事,一审全部获刑。最终 9 人因证据不足检方撤诉,拿到了三四十万元不等的国家赔偿;另有 4 人被改判轻刑,至今仍在申诉。而被当地自然资源局白纸黑字认定为 “非法开采” 的高铁施工项目部,自始至终没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初,“汕汕高速铁路”的项目部进入白山村施工,村民发现,离高铁项目500多米的加壁山被开采石料,爆破震裂了不少村民的房屋。村民一开始走的是正规举报渠道,陆丰市自然资源局核查后明确认定,施工方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不仅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后来发现对方非但不停工、还扩大开采范围,更定性其 “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拟立案调查。

可官方的认定拦不住挖山的设备,正规的举报也没换来问题真正解决。走投无路的村民,只能到现场阻拦石料运输,在网上发声讨说法。结果2022年底,13名参与维权的村民先后被抓,罪名就是寻衅滋事。一审下来,13个人全定了罪,最重的判了两年六个月。

好在司法最终做了纠偏。二审法院把案子一分为二:9名村民因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最终检察院撤诉,9人依法拿到了国家赔偿;另外4人虽然维持了定罪,但刑期从两年多大幅降到八个月,还有两人免予刑事处罚,目前这4人仍在申诉。

同一个案子,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本身就很说明问题。如果 9 人的行为根本构不成犯罪,那当初的抓捕、定罪依据是什么?如果4人确实有罪,又为何量刑要打这么大的折扣?司法的反复,就是这起案件最无声的注脚。

说到底,这事儿藏着两层不该有的错位逻辑。

第一层,是不能把维权瑕疵,当成犯罪来处理。村民房子被震裂,集体山林被违法开挖,找部门反映没人解决,被逼得自己去现场维权,这是普通人最朴素的自保。我们不能要求每个村民都是法律专家,维权的方式或许有不周全、不克制的地方,但不该被轻易扣上刑事犯罪的帽子。寻衅滋事不是什么都能装的“口袋罪”,更不能成为打压合理诉求的工具。就像辩护律师说的,村民维权带点情绪、有些不妥当,可以理解,值得同情,不至于也不该用刑法去打击。

第二层,是重点项目从来不是违法的挡箭牌。高铁是民生工程,老百姓都支持。但支持项目建设,不代表施工方可以突破法律底线违法采矿,不代表群众的财产损失可以置之不理,更不代表谁提意见,谁就是阻碍施工。工程要赶进度,但进度永远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能凌驾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之上。要是修高铁的代价,是让守着家园的村民蒙冤受屈,那这民生工程,就背离了民生的初衷。

如今山复绿了,房屋补偿发了,国家赔偿也判了,这桩案子看似告一段落。可它留下的追问,从来不是一笔赔偿金、几年刑期就能算清的。让寻衅滋事回归应有的法律边界,让举报违法不用提心吊胆,让维护合法权益不用赌上人身自由,这才是这起案件留给司法最该答好的考题。#13人阻拦开采山体被判寻衅滋事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