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兜律师
26-07-25 20:54 微博认证:律师 长文原创作者 微博新知博主 法律博主 头条文章作者

#携程被罚51.79亿#平台的霸道令商家苦不堪言,但这些商家并不是一步到位反馈到市场监管总局这里的,我大致整理了一下:先是2025年9月郑州多家酒店商户实名举报携程的“调价助手”功能,还反映该工具未经允许擅自修改房价和折扣;

接着,2025年12月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代表近7000家会员公开指控携程存在“二选一”霸王条款、单方面涨佣等行为,并发起集体维权;

没过多久,安徽省黄山市徽州民宿协会也有所行动,希望商家能自由选择平台,而非被单一平台“绑定”。

有了以上动静,然后才是多个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和当地的携程进行约谈,应该是约谈结果并不理想,2026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对携程立案调查。

携程这一轮被罚,主要是“两宗罪”:变相要求酒店“二选一”、附加“全网最低价”的不合理交易条件。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的处罚,逻辑很简单:先认定其行为 “是什么” ,再明确 “怎么罚”,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与携程行为表现能匹配的条款是:“(四)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五)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处罚依据则是《反垄断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及《反垄断法》第五十九条 对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和消除违法行为后果的情况等因素。

“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罚款35.21元,是按照携程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 的标准计算罚款,这7.5%的比例可能是目前最高的反垄断处罚比例了,但罚款金额不是最高的。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4月对其处以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的4% 罚款,罚款金额是182.28亿元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2021年10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的3% 罚款,金额为34.42亿元。

以上案例说明,利用自身优势地位让商家被动选择 “二选一”与“最低价”,都是法律禁区;算法和数据不能成为“免责声明”,平台的规则、算法的设计,必须在源头就嵌入反垄断合规的评估。
#携程实施两种垄断行为# #小兜法眼看世界#

发布于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