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定居在马来西亚的华侨谢青松和叶淑柔有二子谢南和谢北(均为马来西亚籍)。谢南早逝,留有一女谢南枝由祖父母抚养长大,谢南枝和其泰国籍丈夫乌萨也照顾祖父母生活直至二老去世。谢青松和叶淑柔生前在泰国立有遗嘱,主要内容是他们去世后位于中国汕头的祖宅由谢南枝继承。遗嘱由乌萨起草,谢青松和叶淑柔签字。现有关纠纷由中国某法院受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谢北对谢青松和叶淑柔的赡养义务纠纷应适用马来西亚法或中国法中有利于保护谢北的法律
B.若谢青松和叶淑柔的遗嘱方式符合泰国法,该遗嘱成立
C.谢青松和叶淑柔的遗嘱效力可以适用马来西亚法
D.因管理汕头祖宅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BCD
【解析】“父母监扶重弱者”,扶养法律适用要求保护弱者利益,但扶养关系的弱者是被扶养人而非扶养人,A项错误。“遗嘱方式多法一”,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泰国是本案遗嘱行为地,遗嘱方式符合泰国法遗嘱成立,B项正确。“效力国籍或居地,立时亡时皆可用”,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马来西亚是遗嘱人的经常居所地,C项正确。“管理绝产遗产地”,遗产管理等事项适用遗产所在地法律,本案遗产在中国汕头,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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