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带第三者做试管女子收离婚传票#】#女子称婚外胚胎销毁前不会离婚# 7月30日,“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做试管婴儿,申请销毁胚胎遭拒”案当事人朱女士,走进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她起诉丈夫、第三者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的案件首次开庭,未当庭宣判。记者未能在庭外见到被告方。
红星新闻记者从朱女士方提供的起诉书获悉,本案中,她诉请判令医院方面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由丈夫、第三者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者公开赔礼道歉;丈夫承担诉讼费用等。朱女士告诉记者,就在30日上午庭审即将开始时,她收到了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传票,得知丈夫起诉离婚,案件将于8月11日开庭。
朱女士回忆,2025年10月,她发现丈夫的手机上收到了手术提醒短信。短信显示发送方为“中山医院”,称呼其丈夫与另一女子为“夫妇”,提醒他们于2025年10月30日手术区域等候,并提醒“务必携带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朱女士称,这个号码还曾发来过电子发票下载地址,点开后,她看到,丈夫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全自动精液质量分析”等。
察觉异常后,朱女士去往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了解,发现丈夫竟与其他女子使用伪造的结婚证,以夫妻名义接受治疗,正在进行辅助生殖,目前已形成胚胎,尚未进行移植。
她告诉记者,2025年11月,她以妻子的身份、持真实结婚证去往医院反映情况,称丈夫与第三者并非夫妻。其称,医院方面表态将封存胚胎。有通知书显示,其丈夫因“使用伪造的证件”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朱女士希望医院能够销毁胚胎,为此她向上海市卫健委反映。答复函显示,上海市卫健委认为,医院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手术过程中,按规定查验了两人提供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尚无证据表明中山医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医院已经停止相关服务,胚胎已由医院封存;关于销毁胚胎的请求,卫健委无相应职责,建议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利。
结婚证显示,朱女士2006年与丈夫结婚,至今已有20年。她说,两人育有一个女儿,现已成年。
据朱女士回忆,2017年丈夫创业,她辞职后全职照顾家庭,2019年她被查出患有癌症,至今仍需要复查。两人的感情不算和睦,丈夫时常出差,她也少能过问具体情况。
她称,由于顾虑孩子情况,她过去未考虑离婚。去年6月,她曾询问过丈夫,是否计划孕育二胎,丈夫不做回答。在最初发现丈夫与其他女子辅助生殖时,她仍担忧会影响孩子高考,“丫头是第一个劝我要站起来的人,原话是:‘妈妈,你要装睡到什么时候?’”
朱女士说,在胚胎销毁前,她不会同意离婚,以避免胚胎被启动,“如果胚胎销毁了,这个婚是肯定要离的。我还没有大度到能够重新跟这样的一个人继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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