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部《蜘蛛侠:崭新之日》,内地片方发起的“拒绝屏摄”倡议帖下涌入超两千条晒图评论,而索尼影业香港直接对发布屏摄的网友发出法律警告,两地维权力度形成“冰火两重天”的鲜明对比。
一、核心事件对比: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
内地:片方发布“享受观影,拒绝屏摄”的微博呼吁,但该帖2845条评论中大量观众晒出自己的屏摄画面,有网友直言“我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不拍”。
香港:一名网友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蜘蛛侠:英雄重生》的屏摄图片,索尼影业香港官方账号即刻在评论区发出严厉警告,要求“立即删除有关片段或图片,否则将采取有关法律行动”,并指出“希望阁下尊重自己,亦为其他未观看之观众着想”。该网友随后公开道歉并删除全部内容。
二、执行力度差异:温和倡议与精准警告
内地片方:主要停留在宣传引导层面,虽然提出了倡议,但面对评论区海量的屏摄内容并未采取逐一警告或删除的法律行动。
香港片方:展现了从线上监测到法律威慑的闭环操作,精准锁定个人用户、快速发出警告,并在用户道歉后进行版权教育,强调“影院不可以对着电影正片拍照或录影”。
三、背后的认知鸿沟:分享欲与版权的碰撞
普遍心态:大量内地网友认为只拍静态照片、不录长视频就不算侵权,将屏摄视为“观影纪念”或“对电影的安利”。
客观影响: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未经许可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属违法行为。静态屏摄虽处于规则灰色地带,但手机亮屏会严重影响他人观影体验。
发布于 江苏
